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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全人教育課程設計理念

    通識教育104學年度入學新生起採「基本知能課程」、「通識核心課程」、「基本知能」設計二大類。

    為加強各學門之間的互動和溝通,本校設置通識教育委員會,由學術副校長擔任主任委員、教務長擔任副主任委員、通識與核心課程中心主任擔任執行秘書,定期召開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、通識教育課程委員會會議、通識教育行政委員會會議,協助推動各項通識教育課程規劃與實施。

    在17學門課程的規劃與教師的聘任上,「藝術欣賞與創作」、「社會分析」及「哲學與宗教」等3學門,由通識與核心課程中心負責。其餘14學門課程的規劃與教師的聘任,則分別由其他相關系所負責。

    「基本知能課程」必修12學分;「通識核心課程」14學分中,必修6學分須就人文、社會、科學每一領域各選2學分修課,剩餘8學分可任意選修,但每一學門限制最多只能修習2科不同課程,共修習26學分。111學年度入學起新生,在「通識核心課程」14學分中,增加大一必修【AI與程式語言】1學分及【探索永續】1學分。詳情請洽通識課程架構圖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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